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宮務資訊活動訊息

鹿耳門天后宮108年春節假日美食廣場臨時攤位登記須知
2018-12-04

一、主 旨:鹿耳門天后宮基於春節假日活動期間,為維護 環境景觀、衛生、秩序,與遊客安全,特訂定春節假日美食廣場臨時攤位區,其設置實施辦法公告如後:
二、期 間:自民國一○八年二月三日起至民國一○八年二月九日止共七天。
三、場 地:在本宮西邊固定攤販區前停車場,為春節假日美食廣場臨時攤位區。
四、登記時間:即日起至民國一○八年一月二十日止。
五、登記攤位:本區攤位分為:A、B、C、D、E共五區,登記攤位以先登記者優先選擇,各分區攤位價格,自行斟酌決定。
六、說 明:
(一)、本臨時攤位自即日起,至一○八年一月二十日止,有意者於期間內自行往本宮總務組登記,並於登記時繳交費用。
(二)、攤位由本宮統一搭棚設置,並負責管理。
(三)、搭棚以16尺×10尺為一單位,營業只限於棚位內提供之面積範圍、本宮無人承租之固定攤位前,未經本宮同意,任何個人不得搭設攤位。固定攤位攤商可先付費使用。
(四)、登記者有必要時得自備發電機,不得私接外線。其餘水、電由本宮負責接水、電使用。
(五)、登記者不得販售違法物品或賭博行為,及妨礙公共安全與傷風敗俗之行為,並不得使用麥克風音響廣播等,避免妨礙本宮所舉辦之各項活動。
(六)、各攤販營業結束後不得留置任何器物,否則本宮無條件清除,登記者不得異議。
〈七〉、攤商有任何問題時,須向本宮攤販小組委員反應,不得因此與香客或其他人員產生衝突。
〈八〉、登記者於每日結束營業後,必須將垃圾清理至指定之環保局清潔車上,不得隨意棄置於地,以維護環境衛生。如未能維護清潔,包含自身攤位內清潔,經檢舉而本宮勸導無效者,本宮有權令其停止營業,直至改善為止方得繼續營業。
(九)、本宮有權視登記狀況適當調整攤位,攤商不得異議。
〈十〉、若遇本宮舉辦文化活動需用場地作為其他用途時,或影響車輛進出倉庫前及車庫時,應即無條件停止攤位擺設。




鹿耳門天后宮管理委員會



中  華  民  國 一 ○ 七 年 十 二 月 四 日